为规范毕业生实习工作,鼓励毕业生在实习期内进行高质量实习,根据《洛阳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专业特点,特制定洛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2019级毕业生专业实习方案。
一、实习原则
1、三全育人原则: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原则”。
2、成果导向原则:实习成绩评定必须根据实习岗位的专业符合程度以及实习期间公开发表的作品数量和质量进行评定。
3、校媒深度融合原则:全部毕业生须进行专业实习,应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进行实习,包括实践基地、区县级及以上官方媒体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大型企业媒体部门、传媒公司机构。
二、实习要求
1、2019级毕业生须在第7学期进行不少于4个月的专业岗位实习,方能达到毕业标准,实习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实习应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岗位进行,如在非专业相关的单位及岗位进行实习,实习成绩予以“不及格”评定,并无法获得相应学分。
3、实习方式,结合本年度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鼓励就近开展自主实习。自主实习应符合下列实习单位分类要求。
三、实习单位分类
A类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中国教育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社等“国”字号、“央”字号媒体单位以及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媒体。各省广播电视台及其所属频道、新媒体平台、栏目以及省级宣传部门;网易、搜狐、新浪、腾讯等国内知名门户网站及媒体部门;世界500强企业核心宣传部门;
B类单位:地市级及区县级广播电视台及其所属频道、新媒体平台、栏目及行政事业单位宣传部门;
C类单位:专业相关的传媒企业及企业宣传媒体运营部门;
四、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一)实习成绩认定办法:
1、A类单位实习的毕业生,根据其实习期间完成实习数量与质量,成绩评定优先予以“优秀”等级。
2、B类单位实习的毕业生,根据其实习期间完成实习作品数量与质量,实习成绩予以“良好”或“中等”等级;对于实习期间参与重大活动或有影响力较大的实习作品时,成绩评定可予以“优秀”等级。
3、C类单位实习的毕业生,根据其实习期间完成实习作品数量与质量实习成绩予以“及格”等级;对于实习期间参与重大活动或有影响力较大的实习作品时,成绩评定可予以“中等”等级。
4、从事各类一般企业宣传、企划部门岗位实习,原则上成绩评定予以“及格”等级。如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岗位进行实习,原则上成绩评定予以“不及格”等级。
(二)智慧实习系统使用:
实习期间师生应绑定使用智慧实习云平台,学生进行实习单位登记,每日打卡签到,教师进行线上审核工作,完成过程化管理。实习总结、实习周报、实习指导记录,需要按要求在智慧实习系统线上填报完毕。
实习系统主要工作流程参考文档:
智慧实习云平台网站http://shixi.gmedu.cc/web
平台主要工作流程:https://www.kancloud.cn/gammaedu/gamma_2019/1329132
一些常见问题:https://www.kancloud.cn/gammaedu/gamma_2019/1973194
(三)实习材料提交要求:
学生提交纸质版材料如下:
1、实习鉴定表签字盖章;
2、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一式两份);
3、实习周记一周一篇,共16篇;
4、实习作品,音视频作品需提交优盘,平面作品需提交作品发表证明。(提交时用标签纸写好姓名学号贴至优盘表面)。
实习作品要求:每位学生作为主创参与或独立完成至少4件实习作品(含新闻配音、电视或广播主持节目、出镜报道策划、摄像、后期制作,新媒体运营策划等)。作品均需发表在县级及以上官方宣传平台,需含有台标、字幕。在传媒企业实习的,作品需在单位宣发平台公开发表。
教师提交纸质版材料:月度实习指导记录表,实习总结。
注意:以上材料纸质版装入档案袋后交给指导教师,实习报告需提交两份,一份装袋,一份直接交至各班学委处。请将附件1《新闻与传播学院实习材料归档单》按要求整理后,贴在档案袋封面提交。考研学生应提供考研准考证明纸质版。
五、补充说明
(一)实习学生须到新闻与传播学院官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实习材料表格;
(二)第七学期开学后无需返校,应妥善做好缴费和注册工作。不按时缴费注册的学生,实习成绩予以“不及格”。
(三)在规定的实习期间,学院将为所有实习同学统一购买保险,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四)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35%(其中包含校级优秀实习生15%,院级优秀实习生20%)。
(五)考研学生群体原则上应完成正常的实习要求,特殊情况可在上述认定实习单位平台公开发表至少2部作品,并提供考研准考证明,其他要求不变。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