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专业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8-01-22, 作者:

为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300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专业调整范围及要求

本次专业调整范围为2016级、2017级本专、科学生。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 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者;

(二)跨招生录取批次者,跨高考体育、艺术类等科目者;

(三)“专升本”“五年一贯制”入学者或定向、委托培养者;

(四)合作办学类专业和软件工程等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录取者;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六)学校认定其他不符合专业调整要求的。

二、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1月19日至1月24日)

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及学校现有专业情况,向当前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如实填写并提交《洛阳师范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1)。转出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个人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洛阳师范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转入学院收到学生的专业调整申请后,填写《洛阳师范学院专业调整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2)。

转入学院于1月24日17:00前将附件2(含EXCEL电子版)集中报教务科(王老师,68618070)。

2.公布考核方案(1月24日前)

转入学院应选择业务骨干成立转专业工作组,制定考核方案(包括考核内容范围、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并于24日前报学校备案,通过学院网站向学生公布考核。

3.考核遴选(1月27日)

转入学院按照公布的方案于1月27日对拟转入学生进行集中考核。学生凭有效证件参加拟转入学院组织的考核,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名单公示

各接收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同意录取的,由院长在《洛阳师范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1)上签字盖章,同时填写《洛阳师范学院专业调整拟接收学生汇总表》(附件3)。

学院于1月30日前将附件3(含EXCEL电子版)报教务科(王老师,68618070)。学校审核通过后,进行集中公示。

5.学籍调整

学校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满后通知相关学院进行学籍调整。

三、其他相关事宜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职业生涯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校原则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并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全部课程,毕业时按照新专业要求进行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转专业前修读过的课程,内容相近的可进行学分置换;其他课程可认定为选修课程学分。

3.学生若对转专业考核成绩有异议时,有权向教务处申请复议。

4.各学院应做好考核过程的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保存至学生毕业。

详情见附件

http://183.170.0.11/system/uploadfile/2018/0122/20180122104312349.docx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2018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下一条:2018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关闭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邮编:471934
邮箱地址:luoshiwaiyu@126.com
帮   助
建议采用ie8以上
CHROME、FIREFOX、SAFAR浏览器
360,腾讯浏览器采用极速内核
版权所有
洛阳师范学院
豫ICP备10005974号
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