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食品与药品学院教学事故的预防和处罚机制

浏览量:90 日期:2019年09月27日 09:57

为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的持续稳定,保证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做到从严治院,我院根据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的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食品与药品学院教学事故的预防和处罚机制。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条 预防的主要措施

(一)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定期强调洛阳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罚相关规定,并将相关规定以文件形式发送给每个教师。

(二)办公室及时提醒。对重要的监考、课程等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以短信息、电话形式提醒相应教师注意特定事项。

(三)建立领导查课制度、信息员制度、学生座谈会制度。院系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教师提出建议。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选派信息员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院系反馈信息,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学院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了解,并把学生的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

(四)上课学生和教师提前10分钟侯课制度。学院规定教师和学生均在正式上课前10分钟达到教室,教师进行授课准备,并在课前5分钟完成点名。

(五)食品与药品学院教学督导制度。为督促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学院成立专门的教学督导组,对教师的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六)执行学院定期教研活动制度。教学系定期召开教师会议,传达各种文件,讨论各种教育教学的各种问题,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第二条 发生教学事故的处罚措施

教学事故认定标准:被学校认定为教学事故,并在文件中进行通报。学院的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一)被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被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食品与药品学院内部年终的所有奖励。

(三)被认定为一级教学事故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食品与药品学院内部年终的所有奖励、当年教学考核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