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考查课考核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依据《洛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结合我食品与药品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考查方法
考查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专题论文;(2)实习;(3)课外作业;(4)实验;(5)习题;(6)课堂提问及讨论;(7)平时测验;(8)考勤;(9)其他。
第二条 考查时间及方法的应用
考查时间:应当在停课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方法的应用:考查课的成绩评定至少综合两种考查方法进行,其中专题论文是必须的考查方法。此外,每种考查方式必须有相应的记录,以备检查。
第三条 考查方法的具体要求。
(一)专题论文的具体要求:
1.字数:不少于3000字(论文可以是一篇或多篇);
2.关键词3-5个;
3.有内容摘要。
(二)考勤的具体要求:随机抽四次考勤,由班长记录,每次按5分计。旷课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扣1分。累计四次旷课者,该考查课的成绩以0分计。
(三)实习的具体要求:实习含参观考察、咨询等,以实习总结或报告为给分依据,实习总结或报告不少于500字。
(四)习题的具体要求:布置习题的次数不少于3次。
(五)其他考查方法以任课老师的要求为参考标准。
第四条 课堂提问、讨论、习题、考勤、实习占考查课总成绩比例不高于40%,专题论文占考查课比重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