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制度,稳定教学秩序,逐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观念,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学工作中,研究教学规律,钻研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
第一条 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
(一)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实现培养目标,组织教学过程的重要依据。如有重大变动,需经院长同意后,报学校批准。经过实践检验需要修订时,应在下届新生入学前四个月完成修订工作。
(二)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根据教学计划开出的各门课程,都应在院长主持下,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对本门课程的各章、节的具体内容、要求、学时分配等作出明确规定。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教学。在保证课程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教学进度、学时分配、教学方法、方式等方面灵活掌握。院领导有责任检查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
(三)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是授课内容、方式和进度的具体安排,应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依据,根据校历来安排。
教学进度表由主讲教师编制,经系主任批准后执行,其内容包括每节课的讲授内容、课堂讨论时间、学生自学时间等。
教学进度表应在正式上课前,送院办公室一份。
第二条 教学质量管理
树立全面质量观,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抓好各门课程的质量关。基础课的教学安排和组织要以应用为目的,专业课的教学内容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搞好课程建设,确保课堂讲授质量,选编好教材。教师讲课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课前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具体要求是:熟悉教材,明确教学目的;根据专业特点确定教学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改进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门课程的教材,原则上选用统编教材。
(二)抓好各个环节的质量关。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教学的客观规律,严格把好教学过程中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关,统筹安排好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辅导答疑、见习、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考试等教学环节,以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从严要求,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表率,对学生要敢于严格要求,引导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从新生入学开始,就从严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保证良好的教风、学风。
(四)坚持“教学不可侵犯”原则,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在安排工作或举行各种活动时,不得占用师生的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调课,应按规定事先提出申请,经院领导同意后,教学秘书调课并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教学秩序、擅自停课调课。
(五)建立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制度。
1.不定期检查。主要由学院、负责人随机听课,通过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检查教师的教案、检查学生作业等方法,了解教与学和教学管理有关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固定检查。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由学院统一组织全院教学检查。检查内容根据每学期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检查方式方法,主要是通过组织听课、抽查教师教学文件、填写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交流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改进措施。
3.毕业生意见反馈。每届学生在校教学结束后,由学院组织毕业生,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培养目标、课程质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各个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管理制度等进行座谈、讨论、征询意见,向往届毕业生征求意见。
第三条 开展教学研究
(一)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开展教学法的研究,其内容包括精选教学内容,处理好重点、难点,运用启发式、讨论式的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切实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学院每学期至少安排3次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开始之时,学院应制定教研活动计划(电子版);每一次教研活动都应有详细的记录;每学期教研活动完成后,学院应有总结。在学期结束之前教研活动的各种材料应上交到院办公室。
第四条 作业的布置和批改
习题课应着重培养学生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通过解剖典型例题,深入理解基本概念和理论,增强运用能力。对学生作业原则上全部批改,批改应做到及时、认真、严格,明确指出学生作业的错误,必要时应要求学生更正或重做。
第五条 课程的考核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方式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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