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2021年03月28日 17:21

一、基本要求

我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制订本院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长:郭长华、朱胜利

副组长:吴胜锋

成员:李发亮、朱玉晓、栾伟、牛子宏、王现伟、田江太、谷耀宝、李平

(二)成立由研究生导师和管理人员组成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

组长:郭长华

复试专家:吴胜锋、李发亮、王同新、薛妙勤、张铃、于慧芳、牛子宏、朱先平、田江太

秘书:黄嫚嫚、窦颖、张晓歌、杜晓丛

(三)面试官小组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依据学院复试细则要求,在复试过程中规范操作,独立评分。面试官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校纪检部门将对复试工作实施监督。

四、复试主要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云考场为复试平台。同时考生应下载钉钉软件,并注册备用。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根据今年招录情况,本次复试采取1:1.5差额比例进行。

(二)复试内容与安排

1、同等学力加试:

第一场:2021年4月1日下午14:00—15:30,内容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五版),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二场:2021年4月1日下午16:00—17:30,《伦理学》,周中之,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9:00—10:30。

专业课笔试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与专业课笔试要求与流程: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生不得借助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网络搜索资料,违者以作弊论处。

(2)笔试正式开始前,考生启用已准备的两台设备同时登录研究生复试系统。

(3)笔试正式开始前,考生在研究生复试系统中签署并提交《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4)考生根据考务人员远程要求进行视频角度及清晰度调整。两台设备中,第一台为主设备,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以方便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考生查看试题;另一台为辅助设备,放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第一台设备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两台设备须全部打开视频功能,但其中一台设备要关闭音频功能(包括外放和麦克风),避免窜音影响复试。需要时,考务人员会提醒考生打开全部设备音频功能。考生必须关闭除在线复试系统以外的其他软件程序或通讯功能(含浏览器非系统界面、QQ、微信、手机来电或短信等),并配合考务人员检查确认。

(5)考生通过复试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验证身份后,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监控范围。如确需移动位置,须使用一台设备全程跟拍并录音录像,返回原位后须重新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

(6)考生按要求在已打印准备好的笔试答题纸指定位置填写考生编号、身份证号、姓名、笔试科目代码、笔试科目名称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填写的为无效答卷。

(7)考务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发放试题。严禁考生对笔试题目、笔试环境、笔试过程等进行拍照、录像、截屏、录屏,违者按作弊论处。

(8)考务人员发出开考指令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

(9)考生一律使用黑色签字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要保证字迹清楚、卷面整洁,禁止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标记。

(10)笔试全程系统自动录音录像,考生须保证两台设备的摄像头、麦克风、网络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并保证设备有充足电量、网络有充足流量完成整个笔试过程。

(11)考务人员发出结束指令后,考生停止答题,并在5分钟内拍照或扫描答卷,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拍照上传时,应使用右后方作为辅助设备的手机拍照,同时确保所有操作在正前方主设备的视频监控范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卷或未按统一格式提交答卷者,视为无效答卷。考生可提前交卷,但在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视频监控区域,不得使用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进行除上传拍照或扫描答卷之外的其他操作。

(12)要确保上传答卷图片端正、完整、清晰。如因上传图片问题导致影响试卷评阅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13)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要妥善保管原始纸质答卷,以备核查。纸质答卷在笔试结束当天以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纸质答题纸和笔试答题纸于笔试结束当天一同邮寄)。

3、网上面试

面试时间:202142日13:00—20:00。

面试内容:英语口试、听力;微课;专业知识和素养等。

面试要求与流程:

(1)面试考试开始前,考生启用两台设备同时登录研究生复试系统。

(2)面试考试开始前,考生签署并提交《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3)考生根据考务人员要求进行视频角度及清晰度调整。两台设备中,第一台为主设备,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用于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考生查看试题;另一台为辅助设备,放置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第一台设备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标准规范参考下图。两台设备须全部打开视频功能,但其中一台设备要关闭音频功能(包括外放和麦克风),避免窜音影响复试。需要时,考务人员会提醒考生打开全部设备音频功能。关闭除在线复试系统以外的其他软件程序或通讯功能(含浏览器非系统界面、QQ、微信、手机来电或短信等),并配合考务人员检查确认。

(4)通过复试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验证身份后,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监控范围。如确需离开,返回后须重新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

(5)按考务人员的指令通过系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6)微课教学。考生正式进入面试会议室后,从初高中思想政治课教材中任选一个主题,进行微课教学。时间限制在8分钟左右。

(7)外语能力考查。微课结束后,考生用一门外语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问题。时间限制在5分钟左右。

(8)专业知识考查。通过在线回答问题的方式,面试官考察考生对思想政治学科理论基础、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时间限制在10分钟左右。

(9)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等可识别身份的信息。

(10)严禁考生对面试题目、面试环境、面试过程等进行拍照、录像、截屏、录屏,违者按作弊论处。

(11)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保证两台设备的摄像头、麦克风、网络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并保证设备有充足电量、网络有充足流量完成整个面试过程。

(12)面试结束后,考生按考务人员的指令离开线上会议室。

五、复试成绩和录取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总和,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复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中面试和笔试单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对于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原则上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五)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网络复试时,考生要衣着穿戴得体,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要确保考试环境整洁,桌面上不要放置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要保证考试环境光线充足,背景尽量采用浅色调,不要反光。要保证设备性能良好,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复试期间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不得擅自关闭音频设备。笔试期间务必保持安静,如有问题可单独向考务人员报告。

(二)考生须配合考务人员远程检查电脑的后台运行程序,确保操作系统后台未运行与网上复试无关的软件程序。正式复试期间不得开启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不得将系统桌面远程共享给第三方,否则按作弊论处,取消复试资格,并依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复试期间考生要确保五官清晰可见,便于考务人员检查。同时严禁佩戴耳机,严禁使用字幕提示板或提词器等设备,违反者按作弊论处,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生务须严格按照考务人员的指令进行逐步操作,未按指令操作而导致影响复试效果或结果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严禁考生对复试资料、复试过程、复试环境等进行截屏、录屏、拍照、录像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信息数据采集,严禁以各种方式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信息。违反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并依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复试地点须安排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室内进行,复试期间严禁其他人员在场,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复试资格。

(七)复试过程中将手机通话功能关闭或设置为来电转接或使用来电拒接功能软件屏蔽来电,避免干扰复试,影响复试效果。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考务人员取得联系。

(八)复试过程中请确保网络畅通,建议使用宽带WiFi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

(九)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无故离线超过3分钟者,取消本次成绩。

(十)正式复试前,将分批分次组织网络复试测试演练,考生务必按时参加,熟悉流程和操作,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改正不合规之处。

(十一)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违规处理

研究生网络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别强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一)由他人替代参加复试的;

(二)使用耳机、提词器等与考试无关设备的;

(三)由他人协助复试的;

(四)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或共享电脑桌面方式传递复试信息的;

(五)复试期间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视频监控区域或关闭音频设备的;

(六)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的;

(七)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截屏、录屏、拍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的;

(八)在笔试答卷指定区域外填写姓名、考号或在答卷上标识记号的;

(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认定的其他违规作弊行为。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把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二)学校第一时间将院系上报的拟录取名单予以网上公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在复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复议。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三)复试期间,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和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9-68618231纪委监督电话:0379—68618037)。学院应保证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相关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学院举报投诉电话:0379—68618460)。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