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26日,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先后在伊滨校区、安乐校区对历史文化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电子商务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等单位领导干部在岗情况及作风纪律进行检查。经检查,处级干部开会10人,外出学习1人,上课3人,出差6人,请假2人,外出扶贫1人。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领导同志能够高度重视,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单位主管领导能够较好地掌握班子成员的工作状况,教学、科研、管理等项工作在有序开展。
希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纪委办公室
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