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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会议学习河南省财政厅“双节”期间经费支出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6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浏览量:

日前,河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双节”期间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9月26日下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碧波组织有关部门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各部门、各院系认真贯彻落实。

省财政厅通知要求,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各单位节日期间要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若干意见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公务卡强制结算等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经费开支审批和报销程序。

三是强化财务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双节”期间财务监管,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要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做到不该单位支出的坚决不予支出,不该单位报销的坚决不予报销。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经费审核,特别是加强财务票据的审查,对发现“双节”期间用公款购买月饼送节礼;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用公款私请;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借节日之名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隐瞒事实真相,虚假发票开支;虚列会议费、培训费等套取资金;签订假合同虚列支出;与关联单位串通、虚列、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经费支出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和报销,确保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财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查实,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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