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23〕77号)要求,按照有关指导精神,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我校积极组织申报工作,通过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相关部门审核,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姓 名 |
性 别 |
所在单位 |
职称 |
卫延波 |
男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讲师 |
曹欣祥 |
男 |
化学化工学院 |
讲师 |
赵 颖 |
女 |
化学化工学院 |
副教授 |
袁聪颖 |
女 |
生命科学学院 |
讲师 |
彭 丽 |
女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讲师 |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受理电话:68618253。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