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交流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是学校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处理涉及港澳台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学校涉外工作管理制度;
2.负责规划与协调中外合作办学申报工作;
3.负责外宾来访和外事活动的组织安排与接待工作;
4.负责师生员工因公临时出国(境)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外籍专家的遴选、聘请与管理;
6.负责国际性学术会议、政府出国资助项目等的申报;
7.负责统筹协调汉语国际推广及来华留学事务;
▲国际合作交流科
1.负责行政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2.统筹做好部门年度预算、绩效分配、年终考核。
3.负责上级单位、国内外学校(部门)等来访接待工作。
4.负责部门各类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外事管理科
1.负责外籍教师招聘与出入境手续及证件的办理。
2.负责外籍教师入职教育、意识形态及宗教工作政策宣传、告知工作。
3.做好外籍教师日常管理工作。
4.做好国外大学资源拓展、校际交流与项目前期对接工作。
5.统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和境外办学项目的申报、报批(延期变更)工作。
6.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和各类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工作。
7.负责来华留学生入出境手续办理。
▲汉语国际推广科
1.做好与国家汉办等上级部门的业务沟通,并遵照有关政策要求,研究制定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规定和发展规划。
2.开展汉语推广基地建设和海外孔子学院申报与筹备工作。
3.开展汉语国际推广政策宣讲,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推荐和外派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做好学校师生出国(境)申办工作,依规及时办理出国(境)任务报批、因公护照(通行证)和签证(签注)申办等手续。
5.组织出访人员开展行前安全与纪律教育。
6.编报因公出访年度计划和开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