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按照双方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2023年拟选派并资助40名中国优秀青年赴美国圣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按照项目简章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84),做好申请材料准备和网上申报等各项工作。有关时间安排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资助计划与类别
1、协议名额:40人/年
2、选派类别: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
3、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48-60个月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最长48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
2、圣母大学将采取奖学金(助教金、助研金等)的形式为留学人员提供前48个月的全部学费,并将提供完成学业所需的第五年学费和生活费资助(具体以圣母大学公布的要求为准 )。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选拔对象
(一)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二)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在圣母大学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自费在圣母大学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四)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五)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英语条件之一(申请时尚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提交英语合格证明):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圣母大学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圣母大学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圣母大学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七)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程序时无须提供圣母大学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八)申请人如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程序并获得国家公派赴圣母大学留学资格,须自行按照圣母大学要求申请博士入学,圣母大学将自行确定是否录取并资助学费。
四、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
2022年11月11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二)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应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j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室(A1-419),电子版材料发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邮箱(gjhzjlzx@lynu.edu.cn),邮件标题示例:“学院+姓名申请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附件。
有关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要求、具体时间安排等详见《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84)。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68618253
地址:国际合作交流处外事管理科(A1-4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