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深化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提高我中心全体教职工的信用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7月2日下午,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在会议室召开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会议,由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贾焕杰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贾焕杰结合当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实际,围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创新突破、守护信用四个方面,重点阐述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的四个现实需要、两大立法依据、六大立法目的;详细讲解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总则、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法律责任等内容;鼓励全体教职工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理念,用实际行动守护信用,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和信用监管方式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力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表、实化于行、固化于制。
最后,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主任曲宏涛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教职工要认真解读《条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责任落到实处、干在实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信用建设高质量服务我中心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