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我校2017年度教学和科研人员出国(境)学术交流工作会议在A9-121会议室召开。拟执行出国(境)进行学术交流任务的团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受潘留占副校长委托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李哲鹏出席会议并传达了国家、省政府关于因公出访的相关政策。
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李哲鹏首先向参会的教师传达了国家、省政府和学校关于鼓励和支持教学和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进行学术交流的政策,并举出典型案例向参会的教师讲述了因公出访的时效性和在办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学校负责因公出访业务的外事专办员向与会教师讲解了因公护照和因私护照的差异,并就具体申办流程以及办理过程中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做了详细解读:包括因公出访的公示、手续办理的步骤和时间要求、所需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归国后因公护照的归还、出访报告的书写、公示及上交等具体要求。
最后,李哲鹏处长向参会的教师寄予了殷切的期望,希望我校广大教师珍惜出访机会,积极配合,在政策的指导下提供真实有效的出访材料,严格按程序办理出访手续并圆满完成出访任务,为提升我校教学和科研国际化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助推我校开放办学的国际化战略的实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