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师工[2015] 1号
关于召开我校二届七次教代会的请示
校党委:
根据校党委、行政的工作安排和我校实际情况,遵照《高等教育法》、《工会法》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及《洛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之规定,我们建议:2015年3月20日召开我校二届七次“教代会”。会议的内容拟设以下几项: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
2、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3、印发经费审查报告;
4、民主测评校级领导干部;
5、审议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6、审议学校转型发展实施意见
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由工会主席张运礼为组长具体组织实施,党政办、组织部、工会等部门相互协作,精心安排,确保此次会议开成一次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大会,集思广益的大会,全面推进民主政治的大会,和谐团结的大会,充满信心的大会,为学校的快速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