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大学外语和大学计算机 课程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 电商网编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0:00     


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大学外语课程“等级证书制”管理办法(试行)》(院政教〔2010〕136号)和《洛阳师范学院大学计算机课程“等级证书制”管理办法(试行)》(院政教〔2010〕137号),为规范、加强大学英语和大学计算机课程成绩的认定与管理,现将本学期大学外语和大学计算机课程成绩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部门

外语“认证考试”(指CET4等外语语种等级考试,下同)成绩的认定由公共外语教研部负责认定。计算机“认证考试”(包括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下同)成绩的认定由公共计算机课课程承担部门负责认定。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的计算机“认证考试”成绩由本学院负责认定。

二、认定范围

我校学生本学年自主参加的外语“认证考试”与计算机“认证考试”的最终成绩。

三、认定时间

本学期大学外语课程和计算机课程的成绩认定工作须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

四、认定办法

1.各学院成绩管理人员负责汇总整理本单位参加大学外语和大学计算机课程成绩认定的学生名单,最迟须在12月20日之前将名单的电子稿与纸质稿以规定格式(见附件)分别报送至公共外语教研部和大学计算机课程承担部门。数学科学学院的计算机成绩由本学院成绩管理人员负责汇总整理并进行认定。

2.成绩认定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学生成绩进行认定和记载,并于12月20日之前将经过认定的纸质成绩单分别报送至各学院和教务处。

3.通过成绩认定的学生方可对正在修读或尚未修读的校内对应课程提出免试、免修申请,或替代此前对应课程的考核成绩。

4.各学院在汇总报送前应提醒学生填写准确的认定科目并进行核查。对于报送过来存在学生学号、认定科目等信息有误的情况,不予进行成绩认定。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