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社区: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350 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认真评审,计 275项准予结项(其中优秀等次55项、良好等次110项、合格等次110项),350项拟立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欢迎全校师生监督。
申报资格和结项成果审查贯穿申报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相应要求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时予以取消所涉课题的立项或结项资格,并追回相应资助资金。情节严重者,一并给予纪律处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 电子邮件或面谈等各种适当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实事求是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
反映及监督电话、电子邮箱:0379-68618049、0379-6861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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