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1〕179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洛师学〔2021〕6号)文件要求,经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125名学生均符合贷款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反映。
公示受理邮箱及电话:lszzzx@qq.com
0379—68618049,1573795517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