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的要求,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我校决定通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部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入户家访和调研,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情况,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提醒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按时还本付息、督促违约学生尽快纠正违约行为,保证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运转。现将调查活动的有关情况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一、入户调查的对象
1、本学院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即将到期的毕业生;
2、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违约尚未及时纠正的贷款毕业生。
二、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本人家庭住址与被调查和催收对象家庭住址同址或相近的在校学生。如果是学生干部或曾经获得过(或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的更好。
三、调查内容
根据资助中心提供的本学院贷款即将到期或违约毕业生名单,了解学生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就业情况(就业单位等)、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通讯地址等)。向其本人及家庭宣讲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告知贷款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的后果,催收贷款本息,提醒按时还本付息,督促其及时纠正违约行为,了解学生本人及家庭的拟还款意向,对以上走访和调查内容如实进行记录。
四、调查要求
1、此次调查面向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即将到期或已经违约的毕业生。重点是那些长期不与学校或学院联系,学校尚未掌握其基本情况的欠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毕业生,并要注意记录好学生现在的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家庭较远又暂时未找到合适走访者的被调查对象,可先考虑采取电话和信件的方式进行联络,暂不进行现场入户调查。
2、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调查对象和在校学生的地域地区分布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筛选最适合的调查人,组织好参与调查的学生,根据受访对象的情况,明确调查的目标、内容和任务,对走访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于2015年7月3日放假前将调查方案及《洛阳师范学院2015年暑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讲服务团成员情况统计》(附件1)(将受访者和走访者进行一对一的配对)报送资助中心。注意调查方案要经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在对每一名受访对象的调查过程中如实填写《洛阳师范学院2015年暑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及学生还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
4、调查工作结束后对本学院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写出调查情况报告。调查报告要包括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调查取得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内容。2015年10月20日前,各学院将调查报告连同《洛阳师范学院2015年暑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及学生还款情况调查表》一起报送资助中心。
五、其他
对学院安排参加暑期调查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报销本人家庭至受访对象或一名受访者至另一名受访者家庭居住地的正常的长途汽车、公共交通费用,并给予每天20元的工作补贴(原则上一个贷款毕业生按一个工作日进行补贴,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工作日)。开学后各学院可根据调查计划方案及报送总结调查表等资料凭发票到资助中心进行报销和领取补助。调查中如遇特殊情况,请随时与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379-65526098 手机:13383798270
此次暑期社会实践对贷款毕业生的调查走访和催收工作将作为考核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努力提高调研效果,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重要措施。
附件:
1. 洛阳师范学院2015年暑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讲服务团成员情况统计表
2. 洛阳师范学院2015年暑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及学生还款情况调查表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洛阳师范学院2015年暑期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讲服务团成员情况统计表
学院
序号 |
走访者 |
受访者 |
姓名 |
家庭住址 |
基本情况 |
姓名 |
家庭住址 |
基本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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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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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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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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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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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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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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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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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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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洛阳师范学院2015年暑期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及学生还款情况调查表
调 查 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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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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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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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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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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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查 对 象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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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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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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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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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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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 贷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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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过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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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 约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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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人口及家庭经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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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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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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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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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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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及本人对即将 到期的贷款或以前的本 息违约行为有何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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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宣讲何项贷款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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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 (及本人)意 向 |
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 管 辅导员 意 见 |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盖 章) 副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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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本表由参加调查的人员如实填写,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开学后交给本院系统计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资助中心。② 参与调查人不止一人的,要将其信息一同填入,但对同一个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调查人不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