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校发〔2017〕291号)和《关于开展洛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洛师学〔2018〕31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审查参选资格,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最终决定择优推荐2015级王勇、2016级宋纪沅参加洛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至学院党委副书记室或学生意见箱,电子邮箱:5944684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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