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为依据,以保持先进性为目标,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公开承诺为基本手段,搭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推进党建长效机制的落实。
1、突出先进性。坚持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基本要求,把公开承诺作为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展现先进性形象的过程。
2、增强针对性。紧密结合党组织和党员实际,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承诺事项,体现时代要求和岗位特点。
3、把握可行性。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承诺的事项要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4、注重实效性。坚持诺必践、践必果,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增强实际效果,防止大而化之、搞形式主义。
1、党组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院系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
2、党员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作出承诺。
1、共性承诺。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保持先进性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创建双“五个好”活动,提出共性要求,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出承诺。
2、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技能等情况,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要把党员公开承诺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责任区、先锋岗等工作相结合,扩大承诺范围,提高承诺效果。
3、事实承诺。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作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时期向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
1、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年度组织实施。
2、确定承诺事项。年初党组织和党员根据工作目标,通过征求意见、酝酿协商等方式,自愿提出承诺事项。
3、认真审核把关。系党总支对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核把关,审核是否符合党员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
4、公开承诺内容。党组织和党员签定承诺书,明确承诺人、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5、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台帐,完成的及时注销,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并列入党支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