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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党员帮扶制度

  • 来源 时间:2015-08-02 人气:

     


为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特困家庭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1、结对帮扶对象

以城市低保户和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特困家庭为帮扶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帮扶的党员、职工群众也可作为结对帮扶对象。

2、结对帮扶的目标和原则

结对帮扶要切实做到“三个一”。即:每一名党员至少有一个帮扶对象;党员上门看望帮扶对象每年至少一次;党员每年为帮扶对象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至少一个。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与群众、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党员与党员的结对帮扶活动。

3、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本地区的形势,认真学习贯彻党支部决定,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对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通过资金扶持、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工作本领。

(3)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特困家庭,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其家庭的脱贫能力。

(4)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5)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4、结对帮扶形式

根据帮扶对象的年龄、文化、生活、工作、学习等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一个党员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主要适用于党员对有学习、工作、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根据党员的自身能力,帮助帮扶对象在学习、工作、劳动中取得进步,达到帮扶效果。

(2)几个党员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主要用于帮扶那些子女无法完成学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户。考虑到党员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工作能力,还要确定主要责任和起主要作用的党员。

五、结对帮扶的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结对帮扶工作,以此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各党支部要根据联系点党员和群众的具体情况,按照党员100%参与结对帮扶的要求,年初制定党员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与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帮扶工作展开情况,及时改进、完善帮扶措施。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宣传典型,为更好地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2)以党员帮扶为实施主体,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帮扶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帮助党员和帮扶对象一起商量具体事宜。每一个党员在结对帮扶中的责任,应根据党员和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而确定。党员应明确责任,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3)结对帮扶工作展开后,各党支部应加强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促,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党员和结对帮扶的进展情况。处党委对结对帮扶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讲评,及时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结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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