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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 来源 时间:2017-06-30 人气:

     

为加强对音乐学院党支部、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党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音乐学院各种学习活动由党支部具体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统一组织学习。办公室统筹安排,做好记录。

二、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分组辅导、讨论等方式,并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坚持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提倡自学并建立学习笔记。学习领导小组要先行一步,加强学习辅导,必要时可交流学习心得。

三、学习内容。政治学习的重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文件,领导的重要讲话,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业务学习的重点: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操作知识。

四、时间安排。每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时间,集中活动按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学习时间,每位工作人员除有特殊任务外,都要积极自觉参加学习。其它学习教育活动由党总支自行酌情安排。

五、学习考核。建立点名册,与考勤有机结合,与年终考核结合,集体学习活动期间还要定期通报考勤情况。建立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检查,建立学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按照学习内容适当安排考试,以此检验学习效果。考勤、笔记及考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无特殊原因有2 次未参加党总支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视为学习不合格,并向党组写出深刻检查。

六、学习要求。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讲求学习效果,不搞形式主义,提倡就一些问题开展讨论,对一些与干部职工有直接影响,一时难以决断的事情交给职工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党员同志还要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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