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生入学复式工作,确保选拔录取质量,根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领导小组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详见《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复试工作的参加者是全院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部分教师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以及相关的服务人员。
三、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阿里钉钉为复试平台(应急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任何一项复试项目不合格,即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笔试
时间:2020年5月31日上午9:30—11:00
监考考试地点:音乐学院A420
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钉钉会议候考,进行设备调试、考试纪律宣读等准备;考生笔试考试迟到后不得入场,不允许提前交卷。
2、面试
时间:2020年5月31日下午13:30—19:00
考官考试地点:音乐学院A420
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钉钉会议候考,进行设备调试、考试纪律宣读等准备;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依次进行业务技能展示,并按答题时限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3、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参加《基本乐理》和视唱加试。
时间:2020年5月30日 下午14:30-17:30
考官考试地点:音乐学院A420
四、复试考核内容与评分细则
1、笔试科目:《音乐教学论》(100分)
2、面试(共100分,其中技术能力考核40分,微格教学40分,职业素质考核1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0分)
(1)技术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声乐演唱;钢琴自弹自唱;选考内容(钢琴演奏、舞蹈、器乐演奏<琵琶、古筝、小提琴等专业性乐器或竖笛、陶笛、口风琴等小型乐器>等,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任选),评委根据考生整体技能素养综合评分。
(2)微格教学试讲
每位考生以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课程为内容,进行微格教学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委结合试讲内容对考生的综合素养及音乐教育专业能力进行评分。
(3)思想政治和职业素质考核
通过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素养、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评委根据考生答辩能力进行评分。
(4)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几方面来考察考生外语口语水平。
五、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复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总分不及格或面试和笔试单项成绩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经所在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考核不合格的,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无异议,则不予录取。
六、其他复试工作要求
1、在复试前对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凡参加考评的工作人员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地对待每一位考生。评委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面试考试效果自主打分。
2、严格资格审查。在复试时,对复试者身份进行验证。其中,应届考生验学生证,往届考生验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每位考生复试中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需按规定加试《基本乐理》、《视唱》两门课程。其中,《基本乐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视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于面试过程中进行,单独计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记录员工作要点:记录考生参加复试项目的曲目名称;准确记录考生口试所回答的内容及效果(表述是否清晰,仪容仪态以及思辨能力的评价);准确地将以上内容填写在考生复试的表格中。
6、收分、算分工作原则:由收分员负责查看考评员评分表有无涂改不清晰的情况(如有涂改,在涂改处签字或重填写)。由记录员配合收分、算分工作人员当场计算出考生复试的最后成绩。算分时,去掉一个最低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得出成绩后,由记录员和算分工作人员共同签名。
八、本复试与录取办法自颁布日起施行,由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