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本学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洛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排。
一、资格审查
时间:3月14日前
各培养学院组织专人对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培养计划和必修环节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1.在最长学习年限有效期内申请。
2.通过我校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需75分(含)以上,其他课程60分(含)以上),完成相应的专业实践等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完成预答辩,并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学院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时间:3月19日前
各培养学院须组织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并提前将预答辩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报送研究生处。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外审
时间:3月26日前
1.通过预答辩的学生,根据意见修改论文,向导师提交按照《洛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模板》格式要求撰写的完整的学位论文。导师审阅研究生学位论文,将审阅意见填入《洛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外审审批表》。
2.经培养学院审批后,由研究生秘书汇总电子版论文,并于3月26日前送研究生处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复制比例低于20%者,视为检测合格,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外审,评审周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
注:提交的论文应为pdf文档格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以“专业_学号_姓名”命名(如:学科教学(语文)_20210001_张三);外审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专业_学号.pdf,论文须按照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及外审论文专用封面制作,并按照盲审格式隐去学校、作者及导师相关信息。论文均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3.学位论文外审评阅人为2人,均由熟悉该专业领域的校外专家担任。论文评审结果合格是研究生可以提交答辩申请的条件之一。若未达要求,则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答辩资格审查及答辩
时间:5月6日-5月25日
1.学位论文外审通过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各学院需将答辩安排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审核合格方可领取论文答辩表决票。答辩委员会秘书应至少在答辩前两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2.答辩前学院应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答辩程序应规范,答辩现场应进行照相,且有详细的过程记录。
五、学位申请及评定
1.学位申请
时间:通过答辩后至5月28日
申请人于上述时间内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提交至培养学院,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时间:5月31日前
各培养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毕业论文质量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并将决议提交至研究生处。
3.学术不端行为复检
时间:5月31日前
研究生处对各申请人的最终稿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复检,学位论文复制比率不高于20%者,方可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时间:6月5日左右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六、其他
1.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6月10日左右
学校行文公布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向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
2.领取证书和毕业生离校
时间:6月15日左右
毕业生按照《离校通知单》所列内容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研究生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