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伟大领导人——周恩来(3)
时间:2009年12月17日 00:00

 

周恩来(1898~1976)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一直任政府总理,曾兼任外交部长,并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等职。他担负着处理党和国家日常工作的繁重任务。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头几个五年计划,都是他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的。他主张经济建设必须积极稳妥,综合平衡。他对社会主义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和科学文化工作给予特殊的关注,指导这些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他参与制定和亲自执行重大的外交决策。1954年参加日内瓦会议。这次会议解决了印度支那问题,使越南(除南方外)、老挝、柬埔寨三国的独立获得国际承认。他代表中国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与国间关系的准则。1955年在亚非29国淮安故居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万隆会议上主张和平共处,反对殖民主义,提倡求同存异、协商一致。他先后访问过欧、亚、非几十个国家,接待过大量来自世界各国的领导人和友好人士,增进了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友谊。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同林彪、江青集团的破坏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斗争。在非常困难的处境中为使党和国家还能进行许多必要的工作,为尽量减少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损失,为保护大批党内外干部作了坚持不懈的努力。他为实现中美、中日关系正常化和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作出了卓越贡献。1972年患膀胱癌后,仍然坚持工作。在1975年的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中国共产党提出在中国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号召。1976年1月8日在北京逝世。主要著作收入《周恩来选集》。周恩来在20年代与邓颖超结婚,无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