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宣讲】我院教职工集中学习《洛阳师范学院章程》

     

12月8日下午,院长赵志国在物理楼305会议室作理论宣讲,重点解读了《洛阳师范学院章程》,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学习,宣讲会由学院党委书记王海芳同志主持。

宣讲会上,赵志国院长指出,大学章程是学校的“宪法”,《洛阳师范学院章程》的颁布实施,是我校办学历史上的一件大事。《章程》全面贯彻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了以中国共产党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领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他还带领全体教师重点学习了第四章《教职员工》,并就章程中关于教师办学主体地位、教师权利和义务、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教职工福利待遇、教职工培训体系,教职工权利保护机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党委书记王海芳在总结中指出,《洛阳师范学院章程》既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未来,全体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要以章程要求的为主,深入品读、仔细研究,深刻领会章程内涵,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宣讲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