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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8年河南省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时间:2018-04-08, 作者: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8]168号)精神,结合“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校发[2017]291号),我校开始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望各学院负责老师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和奖励办法,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依据分配名额推荐本学院优秀集体和个人。

依据如下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请各级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班级,下载附件表格,积极参与评选,院系评选结果将于4月12日进行公示。

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http://183.170.0.11/system/uploadfile/2018/0408/20180408043926446.doc

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http://183.170.0.11/system/uploadfile/2018/0408/2018040804393318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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