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关于申报2020年度校级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0年09月29日 10:10

校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我校教师发展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发展研究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教师发展中心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

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的选题详见《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研究内容应为高校教师发展工作相关内容,重点围绕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建设、教师发展项目设计开发、教师培训、教师成长与专业发展、教师教学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师教育实训及其平台建设等主题进行研究。申报内容可不限于指南所列,但应与指南的研究目标相符。研究题目自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申报项目的目的明确,理论依据充分,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切实可行,具有先进性。

(三)项目主持人是我校正式在岗教师,项目研究人员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全面了解本项目的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新颖、独特。项目研究人员结构合理,时间能得到充分保证。

(四)项目主持人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并严肃处理。

(五)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每一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工作。鼓励申报跨单位、跨专业合作项目。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主持人)。

(六)已列入近三年省级、校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实践项目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近三年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省级、校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实践项目相比,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三、申报程序和办法

(一)教师发展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申报重点项目未立项者,可参加一般项目评审。

(二)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对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精心推选出选题立意好、改革力度大,并具有较大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确定立项项目。学校对批准设立的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给予经费资助。

四、结项要求

(一)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与教师发展实践相结合,产出具有参考价值的的教师发展研究成果。

(二)重点、委托项目须提交一份与项目研究内容相一致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并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一般项目须提交一份与项目研究内容相一致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三)研究成果发表时,须标明“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发展中心2020年度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项目编号:××××)成果”字样,成果名称应与申请获批时相一致。

(四)项目主持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主持人须认真填写报送《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A4双面打印)及电子材料1份和前期成果(装订成册)纸质材料1份。请将以上材料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立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一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

(二)各学院择优推荐并报送《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材料1份,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成均楼A112室,联系人:支晓兰(OA同名),联系电话:68618593)。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