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20年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04日 15:29

为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及《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20年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补充开发计划的通知》,现将2020年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拥有洛阳市户籍(居住证)的毕业两年内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

1.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 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残疾人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2020届湖北生源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二、招聘方式

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预约、用人单位面试确定的方式进行。有意参加招聘的人员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在约定时间内前往参加面试。用人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面试、沟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统一组织上岗。

三、岗位数量

100个

四、岗位名称

文印、收发岗位,工勤辅助岗位。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面试)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2日

2、面试地点:各用人单位(见附件)

六、工作待遇和期限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七、要求

(一)严密组织。用人单位、应聘人员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区分面试时间,避免人员聚集,面试过程中要全程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二)严格程序。用人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好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本次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注:有意参加招聘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洛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hshbzj.ly.gov.cn)、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洛阳就业网(www.lyldjy.com)查看“2020年市直单位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