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偃师市面向高校直招30名高中教师的公告
经偃师市市委、偃师市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偃师市计划使用正式编制,面向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院、信阳师院四所院校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为偃师高中、偃师一高两所高中直接招录30名教师。此次招录,将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体检等环节来进行。有意者,请登录偃师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上述4所高校网站,详细查看《偃师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面向社会直接招录高中教师实施方案》,并按《方案》具体要求,逐步进行相应招录工作。偃师市教育体育局
2020-04-21
偃师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面向社会直接招录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直接招录高中教师工作,选拔优秀师范院校毕业生充实我市高中教师队伍,满足缺员高中教师需求,根据上级编制部门下达的2020年我市招录高中教师用编计划,决定使用正式编制为我市缺员高中直接招录教师30名,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直接招录教师在偃师市委、偃师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监察委的监督下进行,成立偃师市2020年直接招录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宋西平(偃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孔利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智红(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继伟(市纪委常委)
鲍少颖(市财政局副局长)
段武刚(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段武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招录工作由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录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体检等办法进行。
三、招录原则
根据招录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录范围和对象
河南大学、河南师大、洛阳师院、信阳师院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2020年应届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五、招录专业及计划数
六、招录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2.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3. 截止2020年6月30日年龄在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2岁);4. 持有与报考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5.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6. 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7. 具有双语教学能力或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8. 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七、招录工作安排
1. 《实施方案》将在偃师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院、信阳师院四所院校同步发布。2. 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办法: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规定以外的时间报名,均不受理),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汇总表》【“阅读原文”可下载】,将两个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ysrsk@126.com。报名后,务必请随时关注偃师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院、信阳师院四所院校同步发布的关于报名时间、后期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等各种事项的通知。如本人错过各项招录环节的时间,招录领导小组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379-67729156 杨老师13837981787
八、招录程序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1. 本人求职简历(1份)2.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并后附一份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复印件)4. 学校出具的毕业证证明(应含是否师范类专业证明)5. 教师资格证明(应含专业证明)6.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 就业协议书8. 1寸彩照1张9.《2020年偃师市直接招录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本次招录资格审查由人社局牵头,监察委、教体局配合;其余程序由教体局牵头,人社局、监察委配合。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毕业时未能按时提供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二)面试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评委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三)试讲评委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指定一课,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和试讲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四)确定初步人选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五)双向选择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核程序。(六)考核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和向考生所在院(系)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考生在校期间行为表现,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由毕业生所在毕业院校出具考生平时表现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且资格复查合格者,即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七)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拟录用人员于资格复查时一并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医院由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指定安排。(八)资格复查拟录用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有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还需提交表彰证书原件)递交至偃师市教体局人事科,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九)录用确定的录用人员由市人社、编制部门、教育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录用时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相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对不按时提供相关证件者,取消资格,不予录用。
九、有关要求
招录小组在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的指导和市监察委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招录条件和程序进行招录工作,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招录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本次招录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等均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