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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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2020年06月02日 16:16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院社团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相关人员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社团组织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社团进行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常一周举行一次,如有重大事项需要传达,可随时召开。会议内容包括制定学期或周内工作安排和总结,传达学校及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或共同讨论社团在发展和开展活动中间遇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等,从而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例会和会议参加者须履行好以下职责:

1.参会者须提前十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

2.请假须由相关负责人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或代会。

3.参会人员须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社团部定期组织各社团的负责人开会,将本社团最近活动做总结,并叙述近期的计划。

6.社员以及相关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做到相关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真正从理论中汲取营养,付诸实践。

第三章财务制度

社团部需做好财务的管理,保证社团成员的资金真正用到社团的运作上。

1.各社团须建立明确的账单,将社团花销及报销名目做好准确记录。

2.社团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社团部。经过本部讨论审批通过之后,方可购买。

3.各社团在活动之前,应该组织本社团的外联部进行资金的筹集,减少本部资

金的使用。

  1. 各社团在活动办完之后,应将发票或凭据交至社团部,待社团部核对、统计完成后,方可报销,无购买发票或凭据的不予报销。

  2. 社团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社团部批准。

  3. 每学期期末,各社团需将本学期社团的账目明细进行公示,做到透明、公正。

第四章社团申办活动制度

社团须在社团宗旨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举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宗教相关的活动,举办活动必须以学校相关活动审批程序为准,经院系和学校审批通过方可进行。连续六个月内至少开展一次社团活动,否则视为社团自行解散。同时,社团开展以下类型活动的,至少须提前一周履行报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开展相关活动:

  1. 活动参与对象超出本社团成员的;

  2. 出校开展活动的;

  3. 邀请或联合校外单位开展活动的。

第五章附则

本规定解释权归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本规定相冲突之规定、条文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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