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正文
数学科学学院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
    (点击: )

一、深入学生之中,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存在的思想疑难问题。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关心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协助党组织抓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指导学生建立党、团支部,参加学生的党、团建设,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根据我院特色,抓好班集体、学生会和社团工作。负责学生干部的培养、选拔及考核并指导其工作。帮助学生选举院学生会,组建学生社团等学生群众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学生活动。

四、注意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指导学生建设优良的班风、学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负责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做好学生入学、考试、社会实践、就业指导、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有关环节的工作。指导学生申请贷款,负责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奖学金评定及评先评优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及学习纪律的检查;教育学生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协助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及处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和教育工作,满腔热情地做好违纪生的转化工作。

七、协调、处理学生中发生的矛盾和突发性事件,对学生中的突发事件要正确引导、迅速反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八、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愿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学生中存在的倾向性思想问题进行针对性教育,主动向学校和本院提供相关信息。

九、收集、整理和保存本院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资料、实物,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总结学生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学生工作规律,自觉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十、根据学校和本院学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负责制定所承担任务的工作计划及总结。负责本院有关的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和本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关闭窗口
all rights reserved by 洛阳师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网络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