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要求:推荐者必须为我院注册登记的团员,年满十八周岁,且已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书,每学期进行一次。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
2、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受到违纪处分,且在当学年没有受到院系通报批评者;
3、 班级德育量化成绩排名须位于本班本学期前50%之内;
4、原则上上学期内没有不及格科目(包括公修和选修);
5、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团员意识教育等活动,同步开展党的基本常识教育,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通过查阅学生档案,依据学生入校后的综合表现,可将表现突出者作为推荐对象;第二学期推优须获得过不少于一项学院级及以上荣誉;
6、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的团员推优,必须获得至少两项荣誉,其中一项必须是校级及以上荣誉(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称号;在大学生科技文化、专业技能、创业计划等竞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成绩)。
三、推荐程序
1、团支部推荐:团支书组织召开团支部大会(到会人数须达到本班团员的95%以上),团支书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写在黑板上,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支部成员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经团支书签字后交给年级辅导员。
2、班长、团支书推荐:班长、团支书根据符合条件人选在班级中的表现情况按照先后顺序进行推荐,并签字确认后交年级辅导员。
3、辅导员推荐:辅导员根据符合条件人选在班级中的表现情况按照先后顺序进行推荐。
4、积分原则:先按照各项推荐顺序除以10为单项积分,然后辅导员根据各项推荐情况,单位团支部推荐占30%,班长、团支书推荐各占10%,班主任推荐占20%,辅导员推荐占30%进行累加,积分越低排名越靠前的原则确定最终推荐顺序。
四、班级最终名额的确定:班级最终名额的确定由学院党委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并结合本学年度各班的量化考核成绩进行分配。
五、特殊情况推荐:分团委在团支部推优的基础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名单,同时对个别为校、院、班级做出贡献但没有被所在班团支部推上的候选人进行考察,根据条件提出推荐结果,经征求团支书、班长、班主任、辅导员无异议后可推荐参加党课培训。
六、本次推荐落选的同学,下次推荐仍必须与其他同学平等竞争,无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