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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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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洛阳师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是院党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它在院党委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团结全体同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创造性、开拓精神的又红又专的人才为目标,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中心,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各种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使同学们在德、智、体、能等方面得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积极引导学生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增强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组织并带领同学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刻苦学习,努力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学习任务。经常组织各种形式的、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改进和完善知识结构。

三、切实关心、积极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经常如实地向院党委和院学生会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增强学生与老师、学校的联系,促进学校教学与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领导同学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院院的各种规章制度。

五、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培养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作风。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的本院学生,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在学生会的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学生会的工作有讨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向任何一级学生会组织直至全国学联提出建议、申诉、声明的权利。

三、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政治活动、文娱活动的权利。

四、对不称职的学生会委员,有向院学生委员会或代表大会提出批评或撤换意见的权利,有向上级组织申诉控告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有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政治素质,自觉培养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院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尊敬老师及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助。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增强体质,积极参加院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

四、遵守本会规定,执行本会决定,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学生会各级组织和会员自觉执行学生会的决议,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学生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学生会各级干部均由民主选举产生。

三、学生会应定期向同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同级学生大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一、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或提前召开。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制定或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和决定今后本会的任务,选举新的学生委员会。

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过全体学生以班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

四、下届学生代表大会名额的分配可为上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保留,但其代表资格必须经过基层组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第九条 院学生委员会

一、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委员会为本会最高领导机构,并对代表大会负责,任期一年。

二、学生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选举5-7人组成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三、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学习部、纪检部、生活劳动部、女生部、文艺部、体育部、青年志愿者部、心理健康部、外联部。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1-2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l-2 人;副主席、办公室主任要对主席负责,各部委员对部长或主任负责。各部可根据工作适当调整。

四、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主席: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讨论决策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督促检查各部工作完成情况;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向学生会报告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遇有主席不在的情况,代行主席职责。

五、各部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办公室:作好信息反馈,协助主席做好学生干部的考勤、考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学生会有关会议的记录.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拟定和妥善管理;建立学生会干部档案;负责学生会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

学习部:配合院学习部,开展各种学习交流活动,负责《教学信息报》的征稿、发放,经常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为同学们提供各种考试(自考、考研、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信息,提高同学们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同学学习英语的兴趣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关率;联系校内外一些著名专家学者讲座,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接触外面的新思想;积极组织学术经验交流会,帮助同学们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完善知识结构。

纪检部: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风,为创建良好院风打基础:教育同学遵守校纪,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在同学们中间的落实情况,负责各班早操、日常出勤和晚自习的检查评比工作,负责检查各班课堂的考勤(包括迟到,旷课,早退)及纪律(包括晚自习),负责本院或学校各种大型集体活动的纪律及考勤检查,如运动会、团日活动等。

生活劳动部:教育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组织同学们开展美化校园的活动,有计划的进行文明寝室、文明教室检查评比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寝室、教室卫生检查;组织好伙食监督岗位活动,负责餐厅伙食监督员、窗口值班员的选拔及检查评比工作;负责生活补助发放等;了解同学的生活需要,尽可能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大家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向院里反映同学们的生活情况,定期宣传生活百科知识。

女生部:对全院女生思想状况进行调研,了解女生基本情况;维护女同学的正当权益:举办适合女生特点的有关活动,同时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体育部:提高全院学生的运动观念,增强同学们体质,组织参与学校举行的各种适合不同同学特点的体育竞赛;协助学校体育部门开好运动会。

文艺部:切实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以文艺形式宣传党的政策和院院先进事迹;本着“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广大同学业余文化生活”这一根本宗旨,做好大型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发现并培养有文艺特长的新同学,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文艺活动。

外联部:联系校内外一些著名学者,专家,教授讲座;做好跨院院、跨校对外交流工作,提高我院知名度;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加强与一些社会机构、单位交流合作,为我院寻求赞助。

心理健康部:关注我院同学们的心理健康,加强对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并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等工作,帮助同学们排除在学习、生活或成长历程中遇到的烦恼和心理障碍,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青年志愿者部:以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为目标,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培养我院同学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 学生会基层组织

一、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院党委、行政和学生会的领导下,与团支部配合开展工作。

二、班委会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一般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志愿者委员、心理健康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女生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或半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的解释权属于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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