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习是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培养的必要教学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训练的教育教学原则,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加强素质教育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实习可以巩固和拓宽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全面检验我们的培养规格,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我们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为社会主义培养出合格的接班人。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我院将有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和金融数学专业本科学生参加毕业实习。为落实学校院政教[2013]363号文件精神,确保专业实习的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实习的目的
1.使学生具体地感受和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相关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动态,以期对本专业相关领域和相关行业形成较为系统、全面和真切的认识,增强对本专业的热爱;
2.使学生具体地感受和了解本专业所涉及而在校内又缺乏直接认知机会的特殊环境、特殊设备和特殊工艺流程等,并在实际工作中获得初步的职业体验;
3.与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专业课教学等环节相结合,接触和承担特定的专业任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提高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专业素质的综合训练。
二、专业实习的时间与形式
专业实习采取统一组织与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时间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待定。
三、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院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组长:张之正,副组长:赵文艳、张光辉,成员:吴步科、叶晓丽、王众杰、薛琳。带队老师兼指导教师:张丽、黄绍龙、廖开方。
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专业实习工作。主要任务是组织拟定实习大纲,研究制定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前的动员,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带队老师,督促帮助做好实习准备工作;检查实习效果和实习质量,组织考核和实习成绩评定;审定和审批实习经费的预算和运用。组长全面负责实习工作成员协助组长做好实习具体工作。
四、专业实习前培训工作安排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和统计学专业的集中实习前培训工作,安排在开学的第一周。具体内容为:实习动员会;实习培训课(实习工作的意义及要求;社交礼仪与办公自动化软件应用中的常见问题等问题);专业实训等。
五、专业实习的要求
1. 实习期间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听从实习单位领导指挥,尊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实习生要按实习大纲和实习单位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所有实习任务;填写实习日志;进行专业社会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返校后进行认真总结,写好实习总结报告;这两个报告均不少于3000字。
3. 实习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须经实习单位领导及带队教师审批,报院实习领导小组备案。凡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三天者或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实习成绩定为不及格。
4.不按实习单位规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实习成绩定为不及格。
六、集中实习基地及安排
1.统计学专业统计方向集中实习基地:洛阳市统计局。
2.统计学专业金融方向实习基地及安排: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
3.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实习地点:第九城市计算机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实习人数安排待定。
七、自主实习要求
1.凡想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应提前提交自主申请,根据理由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到主管领导那里领取一份专业实习联系函,联系函存根必须在开始实习第一周前寄回数学科学学院教务办公室。
3.实习期间要求如同集中实习。
4.为了加强对分散实习的管理,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可随时电话联系实习单位,追踪实习进展情况。
5.若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实习成绩为0分。
6.规定自主实习的学生一般不能评为优秀,除非有显著成绩。
八、专业实习的考核
1.实习结束后,院里将进行认真组织认真的实习总结和考核工作,采用审阅学生的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组织学生公开答辩或面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
2.专业实习成绩分为五个档次: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并按规定计算学分。
3.凡未参加专业实习(包括中途离开)或实习不及格的不准毕业,专业实习原则上一律不得免修。
4.专业实习成绩、实习鉴定表等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数学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