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2023〕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数学科学学院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迎照、董朝宗
副组长:张丽、王丰辉
成员:李文杰、胡秋霞、赵洋、蒋维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3年5月31日14:00-18:00
面试地点:数学楼A10 - 208
候考室:数学楼A10 - 207
三、面试要求
考生提前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按时达到报到地点,依照学院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待叫号进入面试。
四、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面试过程由学生自我介绍、抽题作答和评委提问三部分组成,每人不超过15分钟。通过学生自我介绍、抽题作答和评委提问,了解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特点、特长、学习计划以及对相关专业的认识情况等;同时考核学生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专业基础,以及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面试分值
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政治素质为20分,专业素质分值为40分,综合素质分值为40分。根据学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的综合表现,由每一位评委进行百分制打分,计算平均分。60分(含)以上者依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监督和复议
我院严格执行各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面试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报送数学科学学院。
面试咨询电话:0379-6861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