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资助中心:
现有数学科学学院2020级金融数学班李*同学,在受助期间服兵役,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文件要求,应取消其该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我院严格按照“一等转二等,二等转三等”的转评原则进行顺延,顺延结果如下: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号 |
备注 |
李* |
20046**** |
2020级金融数学班 |
410425200********* |
6230520730********* |
服兵役(原三等助学金) |
陈*丽 |
20046**** |
2020级金融数学班 |
500234200********* |
6230520730********* |
顺延至三等等助学金 |
若有异议,请联系办公室,电话:0379-68618304。
公示时间:2022.05.25—20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