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院实际,特制订以下2019年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精神,深入推进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切实加强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提出“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的希望和要求,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坚持原则。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高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高校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高校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高校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关注高校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高校教师主体地位,激发高校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高校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高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二、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董朝宗
成员:赵文艳 王丰辉 牛慧芳 张丽 常洁琼 曹建立 秦春艳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考核教师在政治方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校管理、社会活动等方面遵循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情况。
2.考核优秀比例。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5%。按照各系人数,分配优秀指标。
3.各教学系开展师德师风考核。根据教师个人自评情况,学生评教情况和教师互评情况对教师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被考核人等次。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有违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任意一项,视为不合格。
4.考核领导小组民主确定最后考核等级。
5.公示。在数学科学学院公示。
6.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科研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师德考核优秀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选培和各类高层次人才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