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优”的目的
(一)团委把“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上,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二)团委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推优”的要求
(一)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的要求,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对基本具备条件的优秀团员,团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二)本细则以洛阳师范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条例》为重要依据和参考,也以该条例为最终准则。
三、“推优”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
(二)参加过院院、学校党校的学习,并通过考试,成为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成绩排名位于本支部前50%之内;
(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学年度之内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六)自入校以来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四、“推优”的程序
(一)、“推优”分团支部和团委两级进行
(二)、团支部“推优”程序和步骤
1、团支书组织召开团支部大会(到会人数须达到本班团员的95%以上),并邀请班主任参加;
2、宣读本细则;
3、团支书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写在黑板上,并介绍候选人情况,由支部成员根据“推优”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组织委员进行认真记录;
4、支部成员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每人写5-8名候选人),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5、投票结果在班主任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团委(含民意测评票数结果和个人基本情况)。
(三)、团委“推优”程序和步骤
1、团委在团支部推优的基础上,确定培养对象候选人名单,同时对个别为校、院、班级做出贡献但没有被所在班团支部推上的候选人进行考察,根据条件提出团委推优结果;
2、对团支部和团委推荐结果汇总后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疑义后,将“推优”结果报至校团委,并领取《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五、“推优”的时间安排及其他
(一)原则上每个学期进行一次;
(二)每次“推优”的具体时间为每个学期开学初的第五--六周,由团委统一组织安排;
(三)本次“推优”落选的同学,下次“推优”仍必须与其他同学平等竞争,无优先权。
六、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二)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洛阳师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总支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