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食品与药品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指导导师 基本职责和考核方案

浏览量:109 日期:2019年09月27日 11:22

为了提高实习质量,加强实习监管,食品与药品学院经研究决定自2019届本科毕业生起,本科生校内导师兼任所带学生的实习指导教师,并具体规定指导教师基本职责和考核方案如下。

第一条 指导教师基本职责

1.每年3月进行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和辅助培训工作,包括专题讲座、自学课程、管理案例视频等,并对课程成绩进行的认定;

2.收集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并核实实习单位;

3.指导教师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微信、飞信、QQ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并帮助协助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与学生沟通的频数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记录;

4.深入实习地点看望学生、考察学生实习情况(如需要出差提前向主管实习院长申请),反思培养方案,指导学生写实习报告;

5.实习结束后,收集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等材料;召开实习总结座谈会,让自己所带学生为其他三个年级学生做实习经验、考研、考公务员等交流;

6.实习结束后负责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工作,依据实习巡视情况、学生的实习态度、职业素养、实习质量等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

7.学生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鉴定,并将所指导的学生成绩汇总;

9.撰写实习指导总结。

第二条 指导教师的考核方式及程序

1.成立以领导班子和系主任、督导组为主要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

2.提交实习工作总结、实习指导记录以及上述基本工作情况相关材料;

3.对未按照要求对学生认真指导,长期不与学生联系,致使学生误入传销组织、学生失踪等问题出现,按照《洛阳师范学院教学事故条理》中相关条款处理。

第三条 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者推荐为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合格者按学校文件计算工作量,不合格者不计工作量。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计算。

2.考核结果与当年的评优、评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