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开展冬季专项资助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组织开展了2024-2025学年冬季专项资助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议审定,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面谈等各种适当方式向学院实事求是进行反映。反映及监督电话:0379-68618512。
学院资助工作办公室:开阳书院1号学生社区3124办公室
食品与药品学院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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