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部门领导

张 辉 处长

卢 爽 副处长

(二)机构设置

审计处内设三个科室

1.综合审计科

科室职责:

1. 负责起草财务审计、工程审计以外的其他相关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2. 对学校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经济活动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

3.负责审计处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督促会议决议的落实;

4. 负责处内行政、宣传、财务、资产、安全稳定、保密、印章等日常管理工作;

5. 负责处内公文运转、工作计划和总结;

6. 负责审计业务档案及其他档案的归档工作、查阅、移交工作;

7.负责与处外对接联系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电话:68618148

地址:成均楼424室

2.财务审计科

科室职责:

1.负责起草学校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负责学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

3.负责学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审计工作;

4.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预算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5.依据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党委组织部委托,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负责资产负债管理审计;

7.向学校纪检部门移交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8.协助督促落实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9.负责本科室审计项目的分类整理、立卷保存、归档管理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68618144

地址:成均楼427室

3.工程审计科

科室职责:

1.负责起草、修订学校工程审计制度、实施办法及业务流程

2.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审计

3.负责对第三方咨询机构审计的项目做好资料准备、沟通协调及审计结论复核工作

4.负责对校内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本科室审计项目的立卷、整理、归档及保密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68618147

地址:成均楼42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