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洛阳师范学院审计处是代表学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1987年成立监察审计室与校纪委联合办公,2011年11月,审计处独立设置,现设有工程审计科、财务审计科和综合审计科三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具有中级职称6名,初级职称3名。
审计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洛阳师范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洛阳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洛阳师范学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暂行办法》《洛阳师范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洛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决算审签实施办法》《洛阳师范学院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确认、评价、咨询,旨在促进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从而促进学校事业目标的实现。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坚持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在发挥审计约束性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内部审计的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