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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师范学院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编辑: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48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洛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洛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洛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洛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482,河南省院校代码:406。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吉庆路6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学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目前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主要设有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两个办学层次。

    第八条 基本学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学制,高起专和专升本基本学制均为2.5年。高起专和专升本的最长学习年限(服兵役除外)均为在基本学制基础上延长2年。

    第九条 学习形式:非脱产。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有关招生政策,制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集中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科作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专业备案要求和程序进行年度招生专业备案。招生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备案结果范围内开展招生。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要求和程序进行年度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学校举办非脱产教育,仅在校本部和教育部公布的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范围内开展招生宣传。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我校实际,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须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考生在报名前要到相关部门或网上查验自己的专科毕业证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入学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符合国家及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6.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所报专业不受专科所学专业限制,且不需要进行专业课加试。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告为准。考生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考生基本信息、报考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六章 考试

    第二十条 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我校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第二十一条 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安排执行。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要求进行,对符合成人高招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的考生,由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工作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进行,以考生电子档案为准,投档、下载、阅档、提交、录检、退档等录取工作均在网上进行。学校按照河南省成人高招录取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录取工作。

    第八章 收费标准与缴费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收费标准,并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

    表1: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科类

    收费标准

    教育学

    专升本

    教育学类

    1300元/年

    学前教育

    专升本

    教育学类

    1300元/年

    小学教育

    专升本

    教育学类

    1300元/年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文史类

    1300元/年

    英语

    专升本

    文史类

    1300元/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升本

    理工类

    1700元/年

    应用心理学

    专升本

    经济管理类

    1300元/年

    工商管理

    专升本

    经济管理类

    1300元/年

    会计学

    专升本

    经济管理类

    1300元/年

    电子商务

    专升本

    经济管理类

    1300元/年

    人工智能

    专升本

    理工类

    1700元/年

    工商企业管理

    高起专

    文史类

    1100元/年

    学前教育

    高起专

    文史类

    1100元/年

    小学语文教育

    高起专

    文史类

    1100元/年


    表2: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

    校外教学点名称

    办学地点

    咨询电话

    洛阳师范学院郑州市二七区三新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80号华城国际中心1518室

    18037182335
    13783626605

    洛阳师范学院宜阳县职业教育中心校外教学点

    洛阳市宜阳县北城区纬一路1号

    0379-69988665
    18203792296

    洛阳师范学院汝州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校外教学点

    汝州市汝瓷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幸福大道1号

    17703813133

    洛阳师范学院漯河卫生中等专业学校校外教学点

    漯河市人民东路4号

    17335997063


    第九章 新生复查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 毕业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洛阳师范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为洛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纲领性文件,未尽事宜详见招生简章。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洛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9-68618435

    学校网址:https://www.lynu.edu.cn/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网址:https://sites.lynu.edu.cn/jxjyxy/

    官方微信公众号:“洛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电子邮箱:crjy@lynu.edu.cn

    邮政编码:471934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洛阳师范学院A6-4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