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洛师发〔2012〕15号)、《洛阳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目录》(洛师发〔2012〕24号)和《中共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洛阳师范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洛师发〔2017〕4号)文件精神,学校每季度对各单位开展一次党务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检查。请各单位对2017年第二季度党务政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7年7月5日下午5:00前将自查登记表通过OA系统发送至纪委办公室陈留洋处。
洛阳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