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动态
文章

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买赠年货节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7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浏览量: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的廉政自律工作提出严明要求。同时,为厉行节约,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都作出了全面规范。请各党总支、各部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健全工作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厉行节约、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附: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全文:

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纪委 监察处

2013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纪委


上一条:建言献策 力推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下一条: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严禁公款购制寄送贺卡等物品及开展反“四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