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文件规定,河南博物院等8家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单位基本情况可在河南文化网了解)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文化厅党组指导下,厅人事科技教育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厅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4.热爱文化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此方案发布时间计算年龄),特殊专业技术型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此方案发布时间计算年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允许报考;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公告,并提前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文化网(网址http://www.hawh.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省文化厅人事科技教育处备案。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报名(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xxx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河南省XXX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编写序号,加盖公章,用人单位留存1份,报考人员留存1份,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另1份待报名结束后,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厅人事科技教育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符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 1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艺术表演团体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岗位除外)。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各自专业和岗位需要,自行命题,省文化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省文化厅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试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满分卷面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文化网和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文化厅和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各招聘单位对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于2017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