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
关于对学生违反规定使用违章电器的处理意见
在2016年3月学校宿舍教室管理中心组织的宿舍安全检查中,我院榴园一号公寓3247和3401寝室学生出现储存违章电器的情况,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习生活指导手册》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恶劣影响。
为了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储存违章电器的学生通报批评,扣除基础量化分15分,并取消其本学年所有奖助学金及评优评先资格。
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宿舍环境。各学生宿舍如再有使用违章电器者,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进一步严肃处理。
学院通报批评学生名单
日期
| 宿舍
| 学生姓名
| 违章电 器
| 使用情况
| 处理意见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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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 榴园一号3247
| 孙威威
| 热得快
| 储存
| 通报批评
| 扣基础量化15分
|
3月18日
| 榴园一号3401
| 岳常朵
| 热得快
| 储存
| 通报批评
| 扣基础量化15分
|
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