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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学生违章用电的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18 作者: 点击:[]

在2016年11月学校宿舍教室管理中心组织的宿舍安全检查中,我院榴园一号公寓3220寝室学生出现储存违章电器的情况,严重违反了《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习生活指导手册》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恶劣影响。

为了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储存违章电器的学生院内通报批评处分,扣除基础量化分15分,并取消其本学年所有奖助学金及评优评先资格。

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宿舍环境。各学生宿舍如再有使用违章电器者,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进一步严肃处理。

学院通报批评学生名单

日期

宿舍

学生姓名

违章电 器

使用情况

处理意见

备注

11月16日

榴园一号3220

赵梓楠

吹风机

储存

通报批评

扣基础量化15分

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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