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师工[2015]4号)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和谐、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加强对学校教职工文体协会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确保教职工文体活动积极有序、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目的
组建教职工文体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目的是为了活跃校园文体生活、提升校园文体活动品位;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高教职工文化艺术素养;培养文体活动骨干,建立若干水平较高的文体活动队伍,带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彼此间的交流,全面促进身心健康。
二、活动原则
文体协会应坚持以自愿为主、业余时间活动的原则,吸收有某项文体专长、共同爱好的文体积极分子参加。
三、成立程序
文体协会在成立前须向学校工会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须将成立协会的章程及有关资料报学校工会,经研究同意后方可成立。
四、活动经费
工会在经费上积极支持协会开展活动,经费支持的原则是“扶优罚劣、支持重点、培育特色、动态管理”,经费支持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一)基础活动费:完成协会年度正常活动计划者,每个协会每年1000元;没有完成活动计划或者不开展活动者,视情况减少经费金额或取消经费支持。
(二)专项活动费:协会若要举行参与面广、影响大或者参加省市级正规比赛,可向工会提出专项经费申请,数额视情况确定。
(三)年终奖励费: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1.集体奖:特色协会奖(2—3个),奖金2000元/个;优秀协会奖(4—5),奖金1000元/个;奖金用于协会发展。
2.个人奖:特色协会负责人奖500元,优秀协会负责人奖300元。
以上奖项均颁发奖励证书,评奖的具体条件另定。
五、组织管理
(一)各文体协会每年应向学校工会提交一份活动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汇报协会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各协会在举行活动时注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并保存活动的影像及文字资料。
(三)各文体协会应积极支持并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文体赛事。
(四)学校工会积极支持文体协会的建设,并实行指导性管理。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工会。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成立文体协会申请表(点击下载)